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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(太平人寿)

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(太平人寿)

棱税税告〔2023〕49号
2023-10-09

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(太平人寿)

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

棱税税告〔 2023〕49号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<委托代征管理办法>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)第十一条规定,下列 纳税人 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,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。

特此公告。

国家税务总局绥棱县税务局

2023 年 10 月 09 日

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

序号税务机关代征人的名称联系 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地址委托代征范围委托 代征 期限委托代征税种 及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
1国家税务总局绥棱县税务局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绥棱营销服务部139**2489张海艳绥棱县辖区内个人保险代理人代理手续费2023-10-09 2024-12-31增值税,城市维护建设税,教育费附加,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 按照现行政策执行,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照现行政策执行,教育费附加 按照现行政策执行,地方教育附加 按照现行政策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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